那笔账,怎么变成钱——扬州小微企业的应收账款(下)
《扬州授信内参》 · 2026-09-14
上篇说到,钱在外面,厂在等。2026 年 9 月 3 日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加强中小企业回款难问题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26〕24 号),9 月 10 日经新华社播发。距上一篇发出,不过三天。
这一篇回答三个问题:新规管到哪一层,给小厂添了什么新工具,条例与新规都够不着的那一层靠什么扛过去。
先说清政策不做什么。它不替任何一家企业还钱,也不保证货款一定收得回。 它做的是三件事:给回款定一个期限,给拖欠定一个代价,给那笔应收开一条变成现金的路。24 号文添的是第四件——把拖账用的工具,一件件收走。
一、先划边界:它管的是哪一拨账
适用边界写在条例第二条:机关、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采购中小企业的货物、工程、服务时,才适用。24 号文里提到的大型企业,还包含其全资或者控股子公司。
欠钱的是另一家小厂,条例管不着,新规也管不着。 这一条得放在最前面讲。讲晚了,企业拿着条文去催小客户的账,白跑一趟还伤了和气;投诉平台那边同样进不去门,非这类主体之间发生的欠款,按规定不予受理。
规模怎么定,也不能想当然。工业企业要同时满足营业收入 4 亿元及以上、从业人员 1000 人及以上,才算大型企业,只看一项指标容易判错;规模类型按合同订立时的状态确定,自测有专门的入口,有争议可以向主管部门申请认定。
还有一处最容易混淆:管的是“大型企业”,不是“国有企业”——划的是规模,不是所有制。民营企业做到这个规模,一样受约束;规模没到标准的企业,哪怕顶着国企名头,也不在适用范围里。
订立合同时还有一步常被漏掉:应当主动告知本企业属于中小企业。
用一句话收口:对手方是机关、事业单位或者大型企业,回款就有了期限,也多了违约的代价;对手方是规模以下的企业,还得靠自己。
二、上篇那几种变形,哪些被明文禁了
上篇讲过账期的五种变形,讲的是小厂怎么被一步步拖住。这一节换个角度:条例施行之后,哪几种被明文禁掉,哪几种照旧存在。
被禁掉的有三种。以收到第三方付款作为付款条件的“背靠背”,不许再写进合同;强制中小企业接受商业汇票、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等非现金支付方式,以及借此变相延长账期,明令禁止;以内部付款流程、负责人变更、竣工验收备案、决算审计为由拖延支付的,也被堵住。落下这一说的是验收——约定了检验、验收期限又拖着不办的,付款期限自期限届满之日起算。
期限与代价写在同样的几条里。机关、事业单位自交付之日起 30 日内付款,合同另有约定的最长不超过 60 日;大型企业自交付之日起 60 日内付款。逾期应当支付利息,双方没有约定的,按每日万分之五。
没被禁的也有三种,只是各自被定了边界。质保金属于依法设立的那几类、收取比例合规的,仍然可以留,但不得限定为现金,中小企业以金融机构保函提供保证的应当接受;商票不是被强制接受、也没有被用来延长账期的,双方约定使用并不违法;寄售与滚动结算同样允许存在,只是付款期限要从双方确认结算金额那天起算。另有一处容易被看漏:寄售形成的那笔账权属不清,做不了保理融资,寄售本身不违规,可这笔钱提前变不了现。
条文把上篇那几种变形,一条一条对上了。可对得上,不等于收得回。
三、9 月这份通知,往前推了三处
条例施行一年多之后,24 号文把同一件事又推了一层。推了三处:两处是引导,一处是硬约束,得分开看。
第一处推在账期怎么算。通知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完善本行业领域的结算支付管理规定,把账期起算节点、账款支付方式及流程、检验验收或者竣工结算的标准与期限、最长付款期限四项写进行业规则,统称付款四项关键要素;分行业细化拖欠账款的失信认定标准与惩戒措施,条例的配套规定也在制定之列。
第二处推在最长期限。通知引导大型企业及其全资、控股子公司,将对中小企业的最长付款期限限制在 60 日内,并推动龙头企业率先践行“60 日付现承诺”——自货物、工程、服务交付之日起 60 日内以现金支付。中央企业对中小企业全部采用现金支付,对大型企业保持合理的现金支付比例。
60 日是引导与承诺,不是所有合同无条件六十天。 期限怎么定,仍以合同与条例为准;承诺先落在龙头与央企头上,再一层层往下带。把“引导”读成“强制”,拿着去催账只会落空,落空的还是自己。
第三处是硬的,也是与供货这一头最相干的三条。合同没有明确支付方式的,机关、事业单位、大型企业一律以现金支付中小企业账款,不得以商业汇票或者应收账款电子凭证替代。合同里那一行字从此有了默认答案:没写,就是现金。
电子凭证的最长付款期限压减至 6 个月,服务平台不得新开立期限超过 6 个月的凭证,商业银行与商业保理公司不得为此类凭证提供融资。付款逾期的,由上海票据交易所与服务平台分别披露,平台对逾期企业停止提供新开立凭证服务。一张凭证能把账期拉到一年半的日子,到此为止。
大型企业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中小企业,向其关联的商业保理公司办理应收账款融资。给活干、再让供货方到自家保理去贴现这条链,被从中间剪断。
拖得久的,代价也变了。对故意拉长账期的大型企业,行业主管部门或者监管部门、中国人民银行、市场监管总局等开展联合约谈并督促整改;约谈后拒不改正的依法依规联合惩治,被认定为严重失信的在“信用中国”网站公示。模糊账期起算点、拖延验收结算、用商票或者电子凭证变相延长付款期限,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五条指向的滥用优势地位行为,查实后依法处罚并公开曝光。应付账款达到一定规模的上市公司,还要披露主要支付方式、平均账期以及商票与电子凭证的开立情况。
四、落地之后:缩短是真的,不均匀也是真的
反应最快的是汽车行业。2025 年 6 月 10 日至 11 日,一汽、东风、上汽、广汽、比亚迪、吉利等 17 家重点车企先后发表声明,明确响应这部条例,承诺供应商支付账期不超过 60 天。(《人民日报》2025 年 6 月 13 日第 03 版)
承诺之前的样子,有公开数据可查:2024 年国内上市车企平均应付账款周转天数达 182 天,部分企业超过 240 天;同期零部件供应商的融资成本在 5% 至 8% 之间,高于整车企业的 3% 至 5%。
中汽协 2026 年 2 月的调研显示,承诺之后,绝大多数重点车企的账期已压缩到 60 天以内,平均约 54 天。地方推进同样留下了数字:据重庆市经信委披露,2026 年 1 至 4 月,该市清偿化解拖欠账款 436 件,涉及金额 3.24 亿元。
另一面同样被记录下来。账期起算点不统一、验收流程被拉长、把缩短账期当作压价的筹码,成了新的软性拖延;红利主要落在重点车企的中小企业供应商头上,部分非重点车企及非中小企业供应商的实际回款周期,仍在 9 个月左右。
缩短是真的,缩短得不均匀也是真的。 它管得住“有钱拖着不付”,管不住“换个名目接着拖”,更管不住另外一种情况——欠钱的那一家,账上确实没有钱。
五、唯一一条通向现金的,是确权
前面讲的几句,说的都是怎么把钱要回来。第十六条讲的是另一件事:怎么让这笔账在回来之前,先变成能用的钱。
机制说白了不复杂。小厂手里那笔应收,是它自己记的一笔账,银行不会只看账就放款;要让银行认,得欠款的那一家出面确认——这笔钱确实欠,到期确实付。欠款方因此多了一项义务:自中小企业提出确权请求之日起 30 日内确认债权债务关系。
银行看的不是这家小厂的报表,是欠款那一家还得起不起。 同样一笔应收,欠钱的是央企国企,与欠钱的是隔壁一家小厂,在审批桌上不是同一个东西。
审的对象换了,代价也要算清楚:提前变现有贴现成本,等于拿一部分利润换时间。而核心企业不配合确权,这条路就走不通——话语权在链条上游手里,这条路上谁说了算,也就清楚了。
条例另外留了一扇查账的窗:大型企业应当将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、金额纳入年度报告公示。一家大型企业欠着多少没付,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查得到。24 号文又加了一扇:应付账款达到一定规模的上市公司,要把支付方式与账期披露出来。
六、扬州这一头:路修到了哪里
政策落到地方,才有可走的通道。扬州出台的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 10 条措施里,供应链金融被单列一项:以“613”产业链主企业、农业龙头企业等为核心构建供应链金融生态,开发应收账款(电子凭证)融资、订单融资、存货与仓单质押等工具,把重点企业的有效信用延伸到上下游中小微企业;配套的是“一链一策一批”行动,以及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费率不超过 1% 的约束。
银行一侧的落地办法,大致对应三种场景,可以对号入座。手上有政府采购订单的,中信银行的“政采 e 贷”是公开渠道可查的样本:以中标订单或者合同为基础,回款锁定在财政性资金上,不必再去找抵押物。
在核心企业供应链上、能拿到确权的,江苏银行的供应链金融云平台做的是同一件事:核心企业在平台上签发电子债权凭证并保兑,供应商持有到期兑付、申请融资、向上游拆分转让,都在线上完成,确权一次办结。
处在核心外贸企业上游的,看省级通道。《江苏省苏贸贷工作方案(2026—2028 年)》把合作银行由 9 家扩至 15 家,支持范围也扩到供应链上企业,对省内进出口规模较大的核心外贸企业的上游供应商,提供不占用链主企业授信额度的融资,扬州已有先例。
以上均为公开渠道披露的信息,不构成推荐。路修到了这里,通不通,还得看链条上那家核心企业肯不肯点头。
七、条例与新规都够不着的那一层
前面六节,说的都是对手方为机关、事业单位或者大型企业的情形。主体信用还在,钱只是晚到,链条再长也有尽头。
被留下的那一层不是这样。欠钱的是另一家同样在垫资的小厂,它在给自己的客户垫资,也在等自己的上游回款,某一环断掉,就没有第二个还款来源。这笔钱不是晚到,是可能永远不到。
信息上的不对等同样明显。大型企业与被监测的上市公司,逾期情况查得到;规模以下的欠款方没有任何披露义务,它欠了多少、被几家的账压着,全在自己那本账里。打听不到,也查不到。
最麻烦的是表面上不容易看出来。还在下单,还在收货,货款还在零星地付,老板在群里照常回消息。等到有一次彻底不付了,通常已经是最后一步。
这一层没有条例可以引用,也没有平台可以投诉。剩下能做的,是三件都发生在出事之前的事。
八、第一件:查的是处境,不是口碑
多数老板判断一家客户,靠的是合作年头和行业里的口碑。这两样有用,说的却都是过去的事。
不需要对方配合、也不用花钱的公开渠道,可以先走一遍。经营异常,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查得到,登记住所无法联系、年度报告没有按时报送的,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。被执行,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可以查企业是不是被执行人、有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;一家小厂被执行的次数和时点,比任何口碑都直观。
涉诉与破产,裁判文书网、人民法院公告网上查得到涉诉记录、开庭公告,以及破产清算一类的公告;短时间内集中出现的买卖合同纠纷,往往是资金吃紧的前兆。
应收归谁,央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上可以查到,这家企业名下的应收账款有没有办理过质押或者转让登记;已经登记给银行或者保理公司的那一部分,将来即便追回款项,自己的顺位也排在后面。
票据有没有逾期,承兑人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,累计逾期发生额与逾期余额由其在指定平台按月度披露,公众可以查询。
这几处都不收费,也不需要对方点头。能查到的都是已经发生过并且办过手续的事,看得见,也意味着落在后面一拍。
公开渠道看的是过去,现场看的是当下。 付款方式从现金改成商票,小额照付、大额开始拖,验收对账一拖再拖,采购或者财务换了人,一边提出多拿一批货一边要求延长账期——单独看都解释得通,凑到一起,意思就清楚了:手上的钱不够用了。
九、第二件:线要划在接单之前
查是为了判断,判断之后要有动作。而这个动作不在催收阶段,在接单之前。
给单个客户设一个上限。算起来并不复杂:一笔坏账要用多少笔正常订单的利润才补得回来,这个倍数就是能承受的最大敞口。再设一条触发线,账龄或者余额越过这道线就不再赊货,要么转为先款后货,要么停在这里。
继续发货的理由通常是“这批发出去,前面的钱才有指望”,实际是拿新的货去救旧的账。线划下来不难,难在不动它。对方往往是熟客户,也说得出难处;破一次例,这条线就等于没划过。
敞口不是催收时用的工具,是接单前就该划好的线。 等账出了问题再压额度,对方已经没有下一批新订单可以谈了。
同一段时间里,把材料补成一套。送货单的签收、验收单、月度对账单的签章确认、发票的签收回执、往来函件与聊天记录,缺什么补什么。盖了章的年度对账单最有用,一纸写明金额与账期,往后不必再解释这笔债是怎么来的。微信里谈事也能留下凭据,前提是能对上人:对方明确的金额、明确的交付、说话的是经办的业务或者财务本人,模糊回复不作数。
缺的多半不是大件,是那些当时觉得“大家这么熟了”而省下来的手续。
十、第三件:知道哪一笔拿不稳
走到法律程序之前,先看三条路的门槛和代价。债权债务关系明确、合法的,法院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,债务人收到后十五日内不清偿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,可以直接申请执行,申请费按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三分之一交纳。情况紧急的,可以在起诉之前申请诉前财产保全,法院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,采取措施后三十日内必须起诉或者申请仲裁。事实清楚、金额不大的货款纠纷,标的额标准以下的适用小额诉讼程序,一审终审,标准随各省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调整。
三条路争的不是同一个东西:支付令争的是快,保全争的是财产还在不在,小额诉讼争的是周期长短。真正决定结果的,往往也不是选了哪条路,而是动手那一刻,对方还有没有东西可拿。
还有一层容易被看漏。对手一旦进入破产程序,账的算法就换了人手。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,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转让财产、为原先没有担保的债务补设担保、提前清偿未到期的债务,管理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;受理前六个月内,债务人已经具备破产原因却仍只对个别债权人清偿的,同样可以被撤销。撤销之后涉及的财产,管理人有权追回。
他几个月前急着付清的那笔,不一定就进了自己的口袋。 事到临头才补的设备抵押、临时签下的还款承诺,都落在这道能回头看的窗口里。见势不妙的抢跑解决不了问题,管用的是更早的那一步——一切看着还正常时,把敞口压住,把凭证补齐。
十一、顺序不能反
订立合同之前,先自测一次规模类型,并在合同里写明本企业属于中小企业。签合同时盯住三处:付款期限写清楚,“收到第三方付款再付”这类条款不能留,非现金支付与检验验收的期限要写明并且合理。支付方式这一行,24 号文已经给了默认答案——不写,就是现金。
履行过程中把凭证留全。对方拖延验收的,书面催告一次,付款期限的起算点就握在自己手里。
已经逾期的,书面函件载明应付金额、逾期天数与按每日万分之五主张的逾期利息;协商不成,通过全国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投诉平台反映,受理转交与结果反馈都有法定期限。该平台为公益性平台、不收取费用,凡声称有内部渠道、或者要求支付手续费与保证金的,均属诈骗。
确权在先,找银行在后。跳过确权直接去找资金方,对方看不清欠款那家的信用,报价只会更高。
两篇写到这里,这条线索是完整的:钱为什么回不来,政策给中间那一层修了什么路、添了什么工具,留在下面的那一层靠什么扛过去。
这一层的债,多数不是催下来的,是在接单那天决定的。
那家机械厂清算到最后,剩下一套烘箱,成交价 24576 元。裁定书没有记载它因何走到那一步。假如当时有人查过一次被执行记录,假如敞口没有越过那道线,假如关系还好的时候把对账单补了签章——三件都不难,难的只是它们都得在一切看起来还正常的时候做。
倒下去之后,账目只会留下数字,不会留下原因;看得见原因的,是当时还在给它供货、并且查得到今天这些公开信息的人。
(本文事实来源:《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 802 号,2025 年 6 月 1 日施行)相关条款;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企业回款难问题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26〕24 号,2026 年 9 月 3 日印发,9 月 10 日经新华社播发);《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处理暂行办法》(工信部企业〔2021〕224 号);《民法典》第五百四十六条与第七百六十八条;《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》(银保监办发〔2019〕205 号)及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登记规则;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》第三十一条、第三十二条、第三十四条;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(2021 年修正)相关条款。账期数据与本地实践引自人民日报、中国汽车工业协会、上海票据交易所、扬州市及江苏省相关部门的公开报道与公开文件。具体授信审批、投诉受理与法律适用,分别以经办银行、受理部门与司法机关当期口径为准。)
本文内容基于公开政策文件与司法规则整理,仅供企业经营者参考,不构成法律、税务或融资建议。具体操作请咨询专业机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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